童養婿,不如上門女婿自由(倒插門)

童養婿從小就到男方家,小的時候在男方家幹活,等大了在和房!
上門女婿就是家裡沒錢沒房,放棄孩子冠夫姓的權利,娶不起媳婦就入贅女方家,不需要彩禮,不提供房車,直接拎包入住女方家,主要負責岳父岳母的贍養。

 

童養媳,不如上門媳婦自由

通常從小就到男方家,小的時候在男方家幹活,等大了在和房!在小時候就找到老婆了
給兒子養個童養媳,等到他們年齡大了就結婚,也不需要什麼彩禮錢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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媽媽估計是想,男孩子不是自家親生,如果讓自己女兒嫁給自己的兇弟,將來的孫子孫女還是流的自己家的血。彆扭只是一陣子的事。從小到大的親情一定會勝過到外面去尋覓的所謂愛情,親情轉化為愛情,要比所謂的愛情轉化為親情更容易,與其到外面到處踫不靠譜的愛情,不如將現有的親情就地轉化。不存在不道德,畢竟只是養子,沒血緣關係。最難處理的是從小的親情怎麼轉化成愛情。如果真的相愛,他們基礎超級牢固。

 

由於沒有血緣關係,領養關係成立後,或重組家庭組合的兄妹或姐弟,並且長期以姐弟或兄妹關係從小長大,滿足這兩個條件,這種關係叫擬制血親。雖然沒有血緣關係,法律上來說應須取消法定兄妹關係後始能允許結婚。

 

其實離婚還是能給孩子改姓,或是用保險的方式傳承或隱藏財產。養自己孩子花費肯定比聘禮彩禮多,
但過了十歲就是小勞動力了,同時
也能避免離婚後的財產分割,避免離婚後回家來分財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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童養婿、童養媳的缺點,就是從小相處在一塊,不容易有臉紅心跳般激烈的愛情

從小就是親情的感覺,後來變成結婚在一起,感覺有一點彆扭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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玲瑄小姐 Lynse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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